长春信息港论坛服务律师在线 银行职员辞职问题请教律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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银行职员辞职问题请教律师

银行职员辞职问题请教律师

律师您好!我在邮储银行于2008年10月至2009年3月期间担任信贷员工作,期间一共经手办理了200多万的贷款,还款形式都是一年期按月还。目前我想辞职,单位却以我尚有100多万的贷款尚未收回为由,要求我打入相当的保证金后才能办理离职,请问是否要求合理?目前我的贷款基本正常,只有一笔8万元的贷款出现了问题,目前由保证人代替归还,还剩7期,金额在5万元以下。
 

回复:银行职员辞职问题请教律师

你好:银行职业是特殊的职业,为了不使国家财产流失,我认为:原则上应以你与银行签订的劳动合同协议中,有关辞职方面约定的内容为准,同时参照银行业的规章制度办理,单位的这种要求,在你入银行工作时就明知,你应该打入相当的保证金后才能办理离职,等到一年期满后,贷款得到全部归还,保证金应退还给你。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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