回复:关于没有结婚证离婚分财产的问题
《婚姻法司法解释(一)》第5条 该条规定,未按《婚姻法》第8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,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的,应当区别对待: (1)1994年2月1日民政部《婚姻登记管理条例》公布实施以前,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,按事实婚姻处理; (2)1994年2月1日民政部《婚姻登记管理条例》公布实施以后,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,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;未补办结婚登记的,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。根据该规定,结合你说的情况应该属于事实婚姻,事实婚姻虽然不是合法的婚姻,但法律给予部分的保护,她可以根据《婚姻法》有关离婚的规定,去请求处理分割财产和子女抚养的问题。